愛心認養流程

一、愛心認養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1. 認養人年滿20歲且同住人同意
  2. 認養人須提供合適居住環境
  3. 認養犬貓須配合結紮及植入晶片
  4. 認養人具有穩定經濟能力
  5. 確保有陪伴寵物的時間
二、向東森寵物雲門市人員登記認養的犬貓。
三、 經東森寵物雲或認養單位篩選核可(約需3-5天),通知到店領養,填寫領養表單,完成領養手續。

愛心認養服務條款

認養人(年滿二十歲)已經合理期間審閱本同意書,確實瞭解並同意無條件遵守下列約定:
第一條、認養人應辦理寵物登記、植入晶片,並於寵物__月大後或經獸醫師評估許可後施予絕育。
第二條、認養人應定期為寵物注射疫苗(包括但不限於預防疫苗、狂犬病等)、驅蟲及健康檢查等,寵物如有受傷或罹病之情事時,認養人應立即前往合格之獸醫診療機構請獸醫師為寵物進行適當的治療。
第三條、認養人應以人道方式對待寵物,並提供寵物適當之活動空間、適量且乾淨之食物及飲水,不可長期將寵物關於籠子中或拴綁在狹小之空間。
第四條、認養人應妥善照管寵物,防止寵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第五條、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時,認養人應確保寵物有十四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繫鍊、提籠等適當之防護措施,不得隨便將寵物縱放於戶外。
第六條、認養人不得任意棄養寵物,如因任何原因無法繼續飼養寵物者,認養人應為寵物找到合適之認養人並通知送養人。
第七條、認養人自本同意書簽署日起算之壹年內,同意送養人以電話方式追蹤認養人照管寵物之情形,認養人之聯絡電話如有變更,應於合理期間內提前通知送養人。
第八條、認養人應遵守「動物保護法」、「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等與寵物相關之一切法令規定。
第九條、認養人如違反本同意書任一約定,應自負所有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等),如有送養人認定之重大違反情事者,送養人有權逕行收回該寵物,且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請求或爭執任何費用。
第十條、本同意書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同意書涉訟,認養人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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